当地震与防疫产生冲突,应该怎么办
本文要点:
9月5日四川甘孜泸定县和雅安石棉县突发地震,已有65人遇难,人受伤;
两地均处于两大断裂带,周边频发地震;
当地震和疫情同发时,是避震优先还是防疫重要?
在自然灾害可能来临时,以疫情防控名义阻止或者妨碍人们逃生、避险的,涉嫌违法犯罪。
一、9月5日四川甘孜泸定县和雅安石棉县突发地震,已有66人遇难,人受伤
9月5日12时52分,四川省甘孜州藏族自治州泸定县附近发生6.8级地震。截至5日21时,甘孜州泸定地震造成人员遇难已超过30人。截至9月6日7时,甘孜州报告的遇难人数增加到38人、失联15人,已收治伤员人,其中重伤56人。
甘孜州泸定县发生6.8级地震,震源深度16公里。泸定地震震中在泸定县海螺沟景区,距离雅安市石棉县城48公里。泸定地震发生后4分钟,石棉县发生4.2级地震,两次地震震中相近。截止9月6日7时,雅安市石棉县共接报28人遇难,78人受伤,医院救治,其中,危重5人,重伤12人、轻伤61人。
截至9月6日7时,地震造成泸定县和石棉县两地66人遇难,人受伤,重伤70人,失联15人。
二、两地均处于两大断裂带,周边频发地震
这次地震所在的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泸定县,属于鲜水河断裂带,位于四川省的西部横断山区,是一条西北--东南走向的断裂带。全长约公里左右。
狭义的鲜水河断裂带西北起自四川甘孜、炉霍、道孚、八美、塔公、折多山、康定再到磨西镇,也就是这次地震震中的地方,直至雅安市的石棉县。鲜水河断裂带在石棉县与龙门山断裂带、安宁河断裂带构成Y型相交。但从广义来看,它可以一直延伸到青海玉树,构成西北大断裂带的一部分。
上一次造成极大破坏发生在年的8.2级的汶川地震,和这次的泸定县6.8级的地震,都发生在同一个地震带上。
泸定县是近年来第一次地震。但距成都市约公里、距雅安市城区约公里的石棉县,在年5月16日16时46分,在(北纬29.19度,东经.28度)(北纬29.18度,东经.27度)相继发生2次4.3级地震,震源深度分别为11公里、9公里。不过年这一次地震一天后,未接到人员伤亡和房屋倒塌情况报告。
而在9年之前的年,石棉县所在的雅安市辖下的芦山县,也曾经发生过一次烈度更大的7级地震。
据统计,这次震中周边公里内近5年来发生3级以上地震共79次,最大地震是本次地震。
震中周边公里内近10年来发生5级以上地震共51次,7级地震2次。
据中国地震台网消息,过去五年,四川省共发生三级以上的地震次,其中3.0-3.9级次,4.0-4.9级61次,5.0-5.9级15次,6.0-6.9级5次,7.0级以上0次,最大地震是本次6.8级地震。
三、当地震和疫情同发时,是避震优先还是防疫重要?
7-8月份,四川重庆异常地、创纪录地高温干旱,到8月份还有很多地方拉闸限电停电。四川,挺不容易的。
从年的8.2级的汶川地震以来,四川发生的强烈地震还有:年4月20日雅安市芦山县7级地震,年8月8日在阿坝州九寨沟7级地震,年6月17日在宜宾市长宁县发生的6级地震,以及年9月16日在泸州市泸县发生的6级地震。在14年里发生了5次6级以上的强烈地震,四川是真的多灾多难,不容易啊!
当甘孜州泸定县和雅安市石棉县的地震来临的时候,远在重庆、成都的很多地方震感也比较强烈。不巧的是,成都自9月1日18时起,全体居民“原则居家”至今,一些所谓中高风险区的楼栋门,甚至是小区门都被封锁了。因此,许多成都网友反映,隔离在家,感觉楼体强烈摇晃,人体直觉与常识是赶快出门下楼跑到空旷地带避难,但在遭遇了疫情叠加地震时,却无法逃生。
这位博主住在成都,地震来时,慌慌忙忙地从家里跑出来,拼命跑到一楼,却傻眼地发现,消防应急通道门被木条钉死了,根本打不开。她向小区防疫人员反映情况,要求开门,却得到“有应急情况政府会安排”、“这个门必须关,不然有人要偷跑出去”的回答。
博主发帖质疑:“真有应急情况,等政府来了,是安排给我收尸还是安排免费墓地的福利”?“因为少数偷跑的人,就要我们整栋楼的人陪葬?”
这个有一百多万粉丝的博主“科技小公主”也说,她有个朋友在成都,地震来了,但单元楼的门被封了,想跑却跑不出来单元门。
另一个成都的博主也在帖子里说,自家的楼栋门被封了,想跑却无法跑出去。
还有位粉丝九十多万、认证为“中国科普作家协会会员”的博主也发帖称,他同事的老婆、网友的父母都被隔离在住宅楼的高层,地震来时,门打不开,也没人管他们。
这位女网友发出了她的亲身经历。她家整栋楼封楼了,打开自家门会有警报器响,下面单元门被铁链捆死了。地震来时,只能一家人躲在厕所里。她哭诉“心态真崩了!”
微博里还流传一份聊天记录,地震来时,社区安排的“楼栋管家”反复恐吓居民们:你们属于高风险,不要下楼!不准跑!!!
说到这里,我无意也不敢讨论成都搞“原则居家”“封锁楼栋”是否合适的问题。我只想告诉方方面面、上上下下、左左右右,依法行政、依法防疫,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。
且不谈疫情封控期间,封锁住宅门、封锁单元门、封锁消防通道门,涉及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和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问题,我只想告诉大家,不管你有千万条理由,在自然灾害比如地震、火灾、水灾等来临的时候,逃生是受宪法保护的生命权的第一选择,即使是罪犯囚禁在监狱之中,监狱警察也必须在自然灾害来临时,及时将囚犯转移到安全地带,否则,监狱上上下下管理人员,都会承担违法和渎职的责任。
四、在自然灾害可能来临时,以疫情防控名义阻止或者妨碍人们逃生、避险的,涉嫌违法犯罪
成都震感强烈时,被封控小区依然封锁住宅门、楼道门、小区门、消防通道门的行为,其封控指令的下达者、执行者,至少触犯了以下法律:
一是触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二十八条:“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占用、堵塞、封闭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”。违法者,应按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,责令改正,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。严重的(造成人员伤亡即为严重),应追究刑事责任;
二是触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滥用职权罪。根据最高法的司法解释: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,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、处理其无权决定、处理的事项”,就属于“滥用职权罪”。社区人员用铁链、铁锁、木条钉钉等方法封闭住宅门、单元门,属于典型的“滥用职权”,严重的,即构成“滥用职权罪”、“玩忽职守罪”;
三是可能触犯了《刑法》第一百一十四条,“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”,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,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四是还可能触犯了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,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、财产安全的,应承担停止侵害、排除妨碍、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。
建议全国各地存在上述情况的居民们,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,对小区的上述违法行为,提起刑事自诉附加民事损害赔偿,利用国家的法律法规向有法不依、执法违法的组织或个人追究责任,维护自身权益。
古人云,多难兴邦。我总以为,自然灾害带来的困难,在坚韧的同胞面前不算什么,多大的困难我们都能够克服。但思想的灾难、公共政策的灾难、有法不依与执法违法的灾难,却不是老百姓坚韧不拔就可以战胜的。
希望读到此文的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核酸侠们,大白们、下达或执行过上述违法行为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上上下下的干部们,牢记自己的人民公仆的身份,勿忘为人民服务的初心,切勿害人终害己,最后祸国又殃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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